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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节育奖

根据《关于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43号)精神,凡符合政策生育后90日内(剖腹产180日内),在本市范围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落实绝育措施,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已婚育龄人员:

1、在白坭镇居住、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持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在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如实申报登记个人信息半年以上并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3、夫妻双方均落实了绝育措施的,只能有一方领取节育奖。多次落实同一种绝育措施的,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落实绝育手术后,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广东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准生证》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实施绝育手术证明的原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填写《佛山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节育奖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经村(居)委会严格审查确认后,再由镇(街道)审批,情况属实的,发给节育奖励金。

流动人口查环查孕送“季度关爱保险”

根据《关于白坭镇实施“新型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府办[2013]14号文件精神,凡在白坭镇居住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在参加当地查环查孕服务时,将获赠“季度关爱保险”。

白坭镇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查环查孕对象分四类:1、落实上环措施的;2、使用避孕药具的;3、应落实节育措施而未落实的;4、结扎未满一年的),

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季度在我镇接受查环查孕的,只要携带两证:1、第二代身份证;2、计划生育证件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每次参检时当场获赠一份为期120天的意外保险。

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

根据《转发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佛人口计生[2012]97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凡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拟在现居住地白坭镇生育一孩,可以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一孩生育登记。

 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女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到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填写《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受理机构一旦受理,将通过广东省人口信息系统、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流动育龄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三卫[2013]57号文件精神,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在白坭镇居住半年以上流动育龄夫妇,可以免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符合条件的对象需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当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白坭镇每月份优生健康检查班时间安排表)早上8:30空腹前往白坭镇计生服务所。

 

白坭镇2015年每月份优生健康检查班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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