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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818日至2017824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

传    真:0757-87566001

电子邮箱:bnhuanbao@foxmail.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市百盛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百盛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中华兴红木家具厂侧

环评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中华兴红木家具厂侧(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2°50'28.48",北纬23°3'49.97",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生产牛皮纸800/年PE复塑膜300/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生活废水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级标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搅拌、分切、切割工序的粉尘和印刷、加热复合工序的有机废气。原料搅拌、复合膜分切和牛皮纸切割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落实原料搅拌区围蔽措施,车间内加强通风换气,定时进行清扫,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印刷油墨为水性油墨,印刷、加热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标准排放浓度限值后引至同一排放口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须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废原料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处理,在厂内暂存时须符合《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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